首页 > > 锋戾 > 第一卷 江湖·春秋 第二章 仙羽绝姿,九天下凡

第一卷 江湖·春秋 第二章 仙羽绝姿,九天下凡(2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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角还多了一抹自信的微笑。

狄云枫在十二岁那年就曾在深林里打死过两只老虎与三只大灰熊,当时的畜生比当下的狼还要骇人,它们的皮毛同样坚不可摧,利爪也锋利如刀。但最后他还是活着走出深林,吃了熊掌、吮.了虎骨,并从战斗中获得了制敌的方法——

再皮糙肉厚畜生,眼睛最脆弱,还直通脑髓,一刀捅进去,再搅两下子,连着红白脑髓扯出……必死无疑!

狄云枫不再直面与巨狼交锋,而是迈着凌波微步在城墙上来回奔袭,三狼虽也迅捷,但身形巨大,不及狄云枫娇小灵活,一时间被耍得团团打转。

狄云枫见三狼乱了方向,趁机凌空一跃,胯坐于一只巨狼背上,举拳对着狼首乱砸,挥刀乱砍!

豺狼虎豹四肢撑地,后背皆是弊缺所在,巨狼只得跑跳挣扎,妄想将狄云枫从背上甩脱,而另外两头巨狼使得是交叉飞跃的法子,血盆大口朝着狄云枫咬去!

狄云枫当即佝偻并侧下身子,借巨大狼身夺过这致命一击,可口实在太大,虽没咬下他半边身子,但其内狼牙却毫不留情地在他背上划过一道血痕,皮开肉绽!

狄云枫咬着牙,痛觉直刺脑干神经,叫他勃然大怒。他红了眼,用刀刃掐住胯下巨浪的咽喉,空出一只手,成龙爪之状,对准巨狼铜铃般的大绿眼儿猛掏去——

“噗呲”一声,狼血溅出三丈开外,巨狼惨叫连地打滚儿,他又用刀锁住狼头,手顺着眼洞深插!在里头胡搅了几下,将狼眼极脑髓一把掏出,红白之物溅了满脸!

巨狼则抽搐了几下,一命呜呼!

狄云枫喘着粗气,正要甩去手上污秽,忽然一颗珠子却从狼脑髓内溜滑出来,这珠子有拇指般大小,黝黑发亮,似能聚光,绝不是俗物,他眼中泛光,这么大颗珍珠玛瑙,怕是值个上百两银子!

他舔了舔嘴唇,赶忙将“珍珠”揣入怀中,接着又提起刀,胸有成竹地朝着另外两头巨狼走去,杀人越货的勾当他不做,可杀畜生取“珍珠”的事情他乐此不彼。

一颗珍珠一百两,三颗便是三百两。三百两……狄云枫这辈子都未曾想过能拥有这么多钱,人都是贪婪的,贪婪到能将生死抛之脑后,海生不也一样么?

另两头巨狼霎时竟被狄云枫身上的杀气所威慑,仅因为一颗“珍珠”它们从狩猎者变成了猎物!

狄云枫取下酒袋一口饮尽其内生酒,霎时间热气与酒气一同上头,他撒手将酒袋一抛,嘴角微微翘,直刀冲向巨狼。

血月下的猎杀就此开始!

……

……

黎明边缘,一抹曙光破晓,黄沙镇哪儿都龌蹉,唯有朝阳最美又醉人,风沙也愿俯首贴地耳,臣服于希望脚下。

大漠孤烟直,长河升日圆!

狄云枫身上新添了几处血淋淋的抓痕,不过他福大命大,伤口虽疼得很但都不致命。他废了好大番力气将另两头巨狼屠去,并从其脑内取出“黑珍珠”藏进自己怀中。

他割下狼头搁在海生身旁。自己吃肉,海生喝汤。

海生命也不错,挨了一脚不至于死,眼下他睡得很沉,甚至打起了呼噜,狄云枫本想叫醒他,但想想还是算了。并不是每个人都和自己一样喜欢欣赏朝阳的。

他小心翼翼地将海生腰间酒袋取下,独自坐上在城墙上,细口漫酌,醉眼看夕阳。

狄云枫喜欢朝阳黎明,喜欢到哪怕浑身疼痛难忍也能忘记,他坚信朝阳能让今天变得更美好,他相信朝阳能给他一天都带来好运气;反之他讨厌夕阳,他觉得面见夕阳时总会有一种悲伤的落幕感,且夕阳落幕后便是黑夜,他更不喜欢黑夜。

黑夜很孤独,很无助,他白天就已经很孤独,更莫说这寂寞的黑夜。

很快,光明透过烧火的云倾泻在大地上,尽管大地污浊血腥,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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